初賽辦法
各組別將作品郵寄至『台灣道教總廟 無極三清總道院 中原紫雲禪寺』(亦可直接送達收件處)參加初賽評審,收件日期於一一五年國曆二月二十四日前截止,初賽入圍者主辦單位通知,並於一 一五年國曆三月二十九日(星期日)當天至台灣道教總廟 無極三清 總道院中原紫雲禪寺參加決賽。
郵寄地址:台灣道教總廟 無極三清總道院 中原紫雲禪寺 438 台中市外埔區水美里山美路八一三號
決賽辦法
1 凡初賽入圍者請於一一五年國曆三月二十九日(星期日)至台灣道教總廟 無極三清總道院 中原紫雲禪寺參加決賽,上午九點報到,十點正式比賽,並於當天舉行評審及頒獎。
2 決賽用紙與初賽規格相同,決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書寫用具由參賽者自備。
3 所有參賽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對作品有展覽、攝影、出版、宣導等權利與義務。
4 一經參賽即認同本辦法,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有提出任何異議。
5 每位只能參加一組。
獎勵方式
各組錄取之優秀作品,主辦單位予以下獎勵。
1 第一名錄取 1 名,獲獎狀壹張、高級獎品乙份及禮金伍仟元。
2 第二名錄取 2 名,獲將狀壹張、高級獎品乙份及禮金貳仟元。
3 第三名錄取 3 名,獲獎狀壹張、高級獎品乙份及禮金壹仟元。
4 第四名錄取 5 名,獲獎狀壹張、高級獎品乙份。
5 第五名錄取 5 名,獲獎狀壹張、高級獎品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