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因應臺南市國民小學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
學校應成立學習評量委員會,綜理學生學習評量相關事宜,其任務如下:
(一)訂定校內定期評量命題及審題機制。
(二)研議、審議學生學習評量或畢(修)業等相關事宜。
前項第一款定期評量命題及審題機制,學校應公告於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