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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亮晴 - 學務處 | 2025-07-17 | 點閱數: 171

說明:

一、本市於 7 月 13 日新增 1 例登革熱境外移入確定病例,個案為安定區 10 多歲本國籍男性, 6 月 30 日至 7 月 11 日與家人前往越南探親,返臺當日出現頭痛及頭暈症狀, 7 月 12 日仍持續頭痛並自行服藥,後續出現發燒及後眼窩痛,隨即前往診所就醫並主動告知旅遊史,經醫師通報及採檢送驗,實驗室檢驗結果為 PCR 陽性確診登革熱第四型,為南市登革熱境外移入第 6 例確定病例;登革熱防治中心立即通知並動員衛生單位及區公所針對個案居住地進行緊急噴霧罐防治、環境孳生源清除及病蚊媒密度調查,並規劃化學防治作業。(新聞連結: https://reurl.cc/DOvxLe)

二、根據疾病管制署的統計資料,截至 114 年 7 月 13 日,國內已累計通報 92 例登革熱境外移入確定病例,感染來源以印尼(40 例)、菲律賓(13 例)、越南(12 例)為主,其中本市境外移入病例為 6 例(較去年同期減少 4 例)。

三、上週丹娜絲颱風過境帶來強風豪雨,造成災情,同時也導致環境中產生許多積水容器(處)。依據疾病管制署與國家衛生研究院病媒蚊監測分析,本市已進入登革熱病媒蚊指數高原期,爰請學校於風災後及雨後確實檢查校園室內外及周邊環境,確實清除積水,以避免孳生病媒蚊。

四、適逢暑假民眾出國旅遊頻繁,請學校利用各項時機並結合多元管道加強衛教宣導,提升教職員工生登革熱防治觀念,假期間如欲前往登革熱流行地區旅遊或探親,應做好個人防蚊措施,返國 14 天內落實自主健康管理,如有出現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疑似登革熱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生近期旅遊史或活動史,以利醫生診斷及治療,避免登革熱疫情於校園及社區蔓延。

五、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登革熱屬「疾病事件」、「法定傳染病」之乙級通報事件,應於知悉後至遲不得逾 24 小時進行校安通報,如知悉教職員工生經醫師確診登革熱感染案例時,應依規定時限進行通報。

六、本府已公告自 114 年 4 月 1 日起,一經查獲孳生源,即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25 條及第 70 條規定,逕行舉發並處 3,000 元以上 15,000 元以下罰鍰。

七、登革熱疫情訊息、 Q&A 、預防方法及孳生源清除等相關資訊,請上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本局登革熱防治專區(https://dengue.tn.edu.tw/)下載運用,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或 0800-001922)洽詢。如需宣導海報或單張亦可向轄區衛生所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