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智娟 - 輔導室 | 2025-07-16 | 點閱數: 26

檢送本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年限申請 實施計畫」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 實施辦法辦理。

二、若有學生符合延長修業年限審查原則,以維護特教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