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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邱麗容 - 總務處 | 2025-04-08 | 點閱數: 74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 114 年 3 月 31 日南市教秘字第 1140503258 號函辦理。

二、鼓勵民眾使用青春動滋券參與體育活動或觀賞運動賽事,以培養自主運動或觀賞賽事消費習慣,其宣傳內容如下:

     (一)領券資格: 114 年度青春動滋券領券資格為民國 92 年 1 月 1 日至 98 年 12 月 31 日出生之我國國民。

     (二)領用期程:自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領用程序:民眾可至動滋網( 500.gov.tw )「民眾登記」頁面,輸入姓名、身分證號、健保卡號、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等基本資料,

                             符合身分資格及手機簡訊驗證碼後,即可取得二維條碼( QR code )及交易付款碼,於合作店家臨櫃或線上平臺消費使用。

三、檢附活動海報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