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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虹君 - 學務處 | 2023-12-25 | 點閱數: 12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2 月 15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6590 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本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請家長協助提醒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