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6 月 19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22803206 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暑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家長提醒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並加強宣導暑期活動安全,以維護學生 健康及安全,健全學生身心發展,期降低傷亡事件之發生。
三、附檔-「教育部與內政部-致家長的一封信」&「各級學校 112 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四、附檔「偉哲市長致家長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