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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姵樺 - 人事室 | 2022-09-05 | 點閱數: 319

教育局公告 204894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1 年 8 月 4 日南市教社字第 1111010174 號函(諒達)賡續辦理。

二、旨揭本市 111 年表揚大會假樹谷園區音樂廳(新市區中心路 8 號)舉行,請協助轉知出席表揚大會教師停車交通資訊。

三、考量各校地理位置與交通便利程度不一,請各校自行根據受表揚教師往返通車時間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課務排代)。

四、如需更正貴校校長或受表揚教師出席狀況,請於 8 月 31 日下午 5 時前來電通知承辦人(聯絡電話:06-2991111 分機 8393 ;網電:99661)。

五、檢附「臺南市 111 年教師節表揚大會流程表」、「樹谷園區音樂廳停車資訊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