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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學務處 | 2022-06-14 | 點閱數: 264

說明 :

一、依據 111 年 6 月 13 日南市體處競字第 1110745004 號函辦理。

二、本市 111 年體育獎助金申請日期自 111 年 7 月 1 日至 111 年 7 月 31 日止,請符合資格者,務必於規定期間內至臺南市體育處網站

       「體育獎助金」( http://www.sports.tn.edu.tw/html/grant_infolist )線上填報後,檢送相關文件及佐證資料至本處,逾期未申

        請者視為放棄,不再受理申請。

三、申請人為本市各級學校學生及教練者,統一所屬學校彙整後送件申請(應屆畢業生可由原校申請);其餘由本市體育總會各單

       項委員會、體育團體或個人送件申請。

四、請各單位務必確實就申請文件進行初步審核,併同系統產出之申請單(含申請編號,請自行留存 1 份)及相關佐證資料依序裝

       訂,於 111 年 7 月 31 日前寄(送)達臺南市體育處(臺南市南區體育路 10 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詳細申請方式請詳閱

       附件注意事項及本獎助金發給辦法。

五、各競賽種類申請次數之限制,國際競賽得擇 1 次最優成績申請;全國及本市競賽共得最優 3 次成績申請,但同時申請國際及全國

       競賽獎助金者,全國競賽僅得擇最優 2 次成績申請,且同次比賽中以最佳成績申請 1 次為限。

六、本校學生由學校統一提出申請,有意提出相關申請者,在 6/30 前備妥相關資料,送至學務處體育組。

七、相關資料請自行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