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羅恭祥 - 學務處 | 2021-12-10 | 點閱數: 131

提醒尚未接種第2COVID-19疫苗之同仁,儘速於1101217日前完整接種疫苗2劑。自11111日起,所有工作人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應同時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倘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於首次服務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後續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