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避免入闈及考試期間群聚感染,及降低應考人必須跨縣市流動應考導致的跨區傳播風險,以及維護應考人及試務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並降低國家防疫負擔,教育局需綜合考量各種因素審慎評估是否辦理。倘疫情持續嚴峻,決定不接受各校委託辦理 110 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時,教育局將適時另行公告。
二、報名注意事項
(一)有關初試監考及複試工作人員,須為正式教師擔任,教育局將俟完成工作分配後,另案公告工作人員名單,列入名單之教師請配合相關試務作業,除不可抗力之事由且經試務承辦學校認可者,餘皆請務必出席;未列入名單者則免出席協助試務,不再另行通知。
(二)初試監考及複試工作人員,薦派原則如下:
1 、開缺學校薦派初試監考人員:
普通班班級數為 19 班(含)以上之開缺學校每開缺 1 名薦派 3 名,以此類推。
2 、開缺學校薦派複試工作人員:薦派至少 1 名。
3 、已接受學校推薦或自行報名參加複試機動評審委員者,請勿報名複試工作人員。
(三)國小暨幼兒園初試相關作業:
1 、工作講習時間地點:(倘為防疫需要變更講習方式或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
(1)第一次講習: 110 年 7 月 6 日(星期二)14 : 00 ,地點:崇學國小、德高國小。
(2)第二次講習與考場布置: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3)初試監考人員,上述兩次講習均需參加。
2 、初試當天: 110 年 7 月 11 日(星期日)6 : 50~11 : 40 ,地點:各考場(另行公告)。
3 、初試監考人員,津貼包含講習費( 200 元)與監考費( 1000 元),共計 1200 元,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
(四)國小複試相關作業:(倘為防疫需要變更講習方式或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
1 、講習時間地點: 110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一)14 : 00 ,地點:崇學國小、德高國小。
2 、複試當天: 109 年 7 月 23 日(星期五)7 : 40~17 : 30 ,地點另行公告。
3 、複試工作人員,工作津貼計 1500 元(參加講習者講習費 200 元另計),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
(五)相關問題詢問窗口:
1 、國小請洽東區崇學國小教務處蔡孟倫主任(TEL : 2689951 分機 811)。
2 、幼兒園請洽東區德高國小教務處劉千綺主任 (TEL : 2681891 分機 805 )。
(六)講習與試務工作期間,相關人員請自備環保杯與餐具。並請各校惠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
請有意願報名之同仁填寫報名表於 110 年 6 月 16 日前送人事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