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測驗時程及注意事項如下
測驗日期與時間 |
4 月 10 日(星期六) |
留 意 事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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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
07 : 30~8:10 |
量體溫、報到 |
※家長汽、機車不可進入校園,從正校門帶考生報到完成後,請家長盡快離開校園,並維持手機開機以便聯絡。 ※報到完畢後學校會進行門禁管制,建議家長離校後, 11:50 再到正校門接學生即可。 ※測驗之中場休息時間,考生不得離開試場(會帶領考生至考生準備室)。 ※如遇颱風,依照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停止上班上課之規定,統一延期測驗,並注意市政府、承辦學校網站發佈之訊息。 |
08 : 20~08 : 30 |
進場‧應試準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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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30~10 : 00 |
第一節:平面繪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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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0~10 : 20 |
中場休息‧不得離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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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11 : 40 |
第二節 :創意表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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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40~11:50 |
測驗結束‧考生離場 (在考生準備室再量一次體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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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50~12:00 |
請家長在正校門接孩子 |
二、攜帶物品:
1 、准考證 (無准考證不得入試場應考,請務必攜帶。若有遺失請與輔導室聯繫)
2 、口罩(教育局公告:考生務必全程配戴口罩,並保持社交距離)
3 、繪畫用具(繪畫用具請備齊,考試時不得跟他人借用)
(參考用具:水彩顏料或廣告顏料、水彩筆(大、中、小)、調色盤、裝水容器、蠟筆、粉蠟筆、旋轉蠟筆、鉛筆(最好準備 2 支)、橡皮擦、簽字筆、彩色筆、抹布或紙巾。上述用具僅供參考,可依學生作畫習慣,自行彈性調整準備。)
4 、開水
請務必配合臺南市 110 學年度國中小各類藝才鑑定防疫措施
為確保考生都能安心應考,於藝才鑑定報到期間,家長陪同考生到校時,請一律配合於校門口進行防疫措施如下:
(一)家長將考生帶至報到區確認資料無誤後即可離開,不開放查看試場。
(二)由學校協助測量額溫或耳溫(需紀錄)。若額溫超過 37 度且耳溫超過 38 度有發燒狀態者,不能參與鑑定,亦不提供獨立考場,由家長帶回進行就醫。
(三)檢測期間若考生有偶發狀況產生(如持續發生咳嗽、呼吸道困難症狀、發燒等生理現象),須緊急連絡巡場人員及醫護人員帶離,檢測後若有發燒狀態,不能參與鑑定,亦不提供獨立考場,立即通知家長帶回進行就醫。
(四)經檢測後可應考者,統一由試務人員帶至試場,不開放家長入場。
(五)本次不設置家長休息區,且校園不開放外人進入,家長將學生帶至學校報到完畢後,需先行離開,待考試結束再來接孩子。
(六)已回傳健康與旅遊史調查表且經承辦單位審核通過者,仍須於鑑定當天配合檢測。
(七)考生離開試場前以酒精消毒手部,離開校門前測量體溫(皆需紀錄),並盡速離開校園。
(八)其他未盡事宜,皆應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臺南市政府因應 COVID-19(武漢肺炎)集會大型活動防護措施及辦理原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校園防疫注意事項等最新防疫措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