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院為持續推動終身學習,符合實務執行需要,及簡併終身學習相關規定,爰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 5 點、第 6 點,並停止適用「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管理要點」、「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數位學習推動方案」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辦理數位學習成果評量實施原則」等 3 種規定。 二、檢附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 5 點、第 6 點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