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 109 年 4 月 8 日南市衛國建字第 1090056491 號函辦理。
二、兒童每天至少要從事 60 分鐘中重強度的身體活動,會改善慢性疾病危險因子;「健走」是容易落實在日常生活中的入門運動,為
鼓勵學童健走,建立動態生活型態,特辦理本活動。
三、若有旨揭活動相關問題,請聯絡臺南市衛生局承辦人( 06 ) 6357716─267 施小姐。
四、檢附活動簡章(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