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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惠瑛 - 人事室 | 2020-03-20 | 點閱數: 210

一、為因應本市新設學校預計於 110 學年度正式設立並招生,及充實十二年國教課綱課程所需科技領域師資,爰修正旨揭要點。
二、旨揭要點可至教育局網站-課程發展科-法令規章
(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ode=398&mp=21&idPath=393_398)項下下載。
三、檢附旨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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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1090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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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10903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