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3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70035390 號函辦理。
二、食藥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8 條第 5 項,對公告類別及規模之業者辦理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驗證內容係為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或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截至本年 3 月 12 日止,驗證通過之業者共計 290 家,提供學校相關單位或廠商於食品相關採購或販售可優先考量之參考。
三、驗證通過業者名單屬滾動式更新,最新驗證通過業者名單請於食藥署官網>首頁>業務專區>食品>食品二級品管>通過驗證之食品業者(http://facs.fda.gov.tw/Page/FoodIndustry.aspx?v=5776360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