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3月6日南市教人(一)字第1090307843號函及相關附件辦理,上開函及附件影本如附檔。
二、如學校因疫情停課期間,學生家長有申請防疫照顧假之需求,請向本校教務處申請停課證明,以利向服務機關請假。
三、各機關學校(園)人員如有此需求,亦比照辦理,以利向服務機關學校(園)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