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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惠瑛 - 人事室 | 2018-04-26 | 點閱數: 183
一、山上區公所辦理 2 場研習 (一) 107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至 4 時,辦理「如何提升服務品質-談樂在工作中,愛在生活裡」研習 (二) 107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辦理「開拓視野,提升國際觀:與作者有約-全世界都是我家:一家五口的環遊世界之旅」 二、歸仁區公所訂於本(107)年 5 月 11 日(星期五)辦理員工協助方案「異中求同-建立工作團隊的溝通協調技能」研習 三、新市區公所訂於本( 107 )年 5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至 5 時辦理「員工協助方案-公文製作及簽辦技巧」研習 詳細情形請參閱附檔  
杜惠瑛 - 人事室 | 2018-04-19 | 點閱數: 245
檢附「107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暨相關表件各 1 份供參: (一)107 年臺閩介聘作業日程表(如附件 1)。 (二)107 年臺閩介聘作業要點(如附件 2)。 (三)107 年臺閩介聘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如附件 3)。 (四)107 年臺閩介聘作業積分審查參考原則(如附件 4)。 三、本市訂於 107 年 5 月 8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假歸仁國中學生活動中心,辦理國中小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他縣市介聘積分審查作業,詳細流程另行公告。  
杜惠瑛 - 人事室 | 2018-04-19 | 點閱數: 192
一、臺南市私立示範幼兒園暨示範托嬰中心本( 107 )年度招生分二階段辦理,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及議會員工子女有受托需求者,優先於第一階段辦理登記;未於第一階段辦理登記者,將以一般人員身分參加第二階段登記,無優先權,爰請確實轉知有受託需求同仁依旨時間地點辦理報名。 二、前項第一階段報名人數超過招收名額時,將於當日下午 15 時於本府永華市政中心六樓會議室辦理公開抽籤;家長或無委託人到場,由公證人代抽。 三、檢送「臺南市私立示範幼兒園暨示範托嬰中心 107 學年度招生簡章」一份。
杜惠瑛 - 人事室 | 2018-04-18 | 點閱數: 317
說明: 一、本項研習相關事項如下: (一)講習時間: 107 年 5 月 4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12 時。 (二)講習地點:歸仁區公所 3 樓禮堂。 (三)講座:邱忠民老師。 二、請參訓人員於 4 月 18 日起至 107 年 4 月 25 日止,至臺南市政府公務人力發展網站(http://csditn.tainan.gov.tw)/課程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程序,全程參與者,核給 3 小時研習認證時數。 三、本研習地點汽車停車位有限及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參加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或共乘,並自備紙筆及環保杯,研習當日不再提供書面資料,另為瞭解對本研習之意見及看法,請參加人員於研習後 3 日內(107 年 5 月 7 日前)至 http:... 觀看完整文章
杜惠瑛 - 人事室 | 2018-04-16 | 點閱數: 216
1.本( 107 )年 4 月 27 日辦理「新世紀公共治理創新研習班」之「自我發展」系列課程,詳情請參閱附檔文件。  2.本( 107 )年 5 月 22 日辦理「新世紀公共治理創新研習班」之「人事管理新知」系列課程,請詳情請參閱附檔文件。   
杜惠瑛 - 人事室 | 2018-04-13 | 點閱數: 212
一、行政院為持續推動終身學習,符合實務執行需要,及簡併終身學習相關規定,爰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 5 點、第 6 點,並停止適用「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管理要點」、「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數位學習推動方案」及「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辦理數位學習成果評量實施原則」等 3 種規定。 二、檢附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 5 點、第 6 點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重要 杜惠瑛 - 人事室 | 2018-04-10 | 點閱數: 355
一、旨揭介聘期程如附件一,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須知請參閱附件二。 (二) 本校教師如有意願參加 107 年度市內外介聘或原校轉任者,請於 107 年 4 月 12 日(星期四)前向人事室提出,以憑召開教評會審查。 二、檢附「本市 107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市內介聘分發期程表」(附件一)、「實驗教育學校介聘期程須知」(附件二)、「市內多角調聘任同意書」  (附件四)、「積分審查委託書」(附件五)、「現場介聘作業委託書」(附件六)供參。 三、有意願參加市內外介聘者請填寫教師參加介聘甄選申請書。
杜惠瑛 - 人事室 | 2018-03-31 | 點閱數: 237
一、因應花蓮本年 2 月 6 日震災,為提振花蓮地區觀光,活絡地方經濟,爰放寬公務人員於旨揭期間內請休假持國旅卡至花蓮縣之合格國旅卡特約商店消費(含消費地點在花蓮縣之預購型交易),且符合休假改進措施相關規定者,不限行業別均得列為觀光旅遊額度,並於本年強制休假補助總額內實施加倍補助。學年制人員於旨揭放寬期間內符合規定之消費,得於各該學年度強制休假補助總額內實施加倍補助。 二、茲舉例如下: A 君本年具 14 日休假資格,其強制休假補助總額為新臺幣(以下同) 16,000 元, A 君本年 4 月 3 日請休假持國旅卡至花蓮縣境內特約商店共消費 6,000 元,得核發休假補助費 12,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