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臺南市議長盃畫我新市—家鄉風光繪畫比賽
參賽辦法詳見附件,如欲參加請在114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4:00 前貼妥報名表,將作品送至輔導室。
(一)參賽對象: 限臺南市新市區以下三所學校在學學生:新市國小、大社國小、新市國中
(二)參賽組別: 分為四組,參賽者依學籍年級報名
1.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一、二年級)
2.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三、四年級)
3.國小高年級組 (國小五、六年級)
4.國中組 (國中七、八、九年級)
(三)參賽作品規格:
1.作品必須為原創,限平面創作(不得黏貼其他媒材)。
2.作品請以 4 開(39.4*54.6)大小呈現
3.比賽用紙參賽者可自行準備符合規格之圖畫紙,或至新市國小領取:
–新市國小學生:請至輔導室領取。
–新市國中/大社國小學生:請至新市國小警衛室領取。
4.每位參賽者限繳交一件參賽作品
(一)作品送件:
1.作品背面請貼妥附件一「參賽報名表」,並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2.請以親送或郵寄方式將作品送至承辦學校。
(二)收件單位:臺南市新市國小輔導室
(三)收件地址:臺南市新市區中興街 1 號
(四)收件截止日期: 114 年 12 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4:00 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請於時間內送達,逾期恕不受理)
(一)獎項名額與標準:
第一名(1 名):金玉堂禮券 1000 元,獎盃 1 座。
第二名(1 名):金玉堂禮券 800 元,獎盃 1 座。
第三名(1 名):金玉堂禮券 600 元,獎盃 1 座。
佳作(擇優若干名,以參賽人的 20%為原則,):金玉堂禮券 200 元。獎狀 1 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