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鑑定測驗試場與考場座位表請查閱附件。
2.測驗時程如下:
測驗日期與時間 |
3月 23 日(星期日) |
留 意 事 項 |
|
上
午 |
07: 30~08 : 10 |
報到 |
※家長汽、機車不可進入校園,家長從正校門帶考生至報到區確認資料無誤後即可離開,不開放查看試場,並維持手機開機以便聯絡。 ※報到完畢後學校會進行門禁管制,建議家長離校後, 11 : 50 再到正校門接學生即可。 ※測驗之中場休息時間,考生不得離開試場,統一由試務人員帶領到準備室,不開放家長入場。 ※如遇颱風,依照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停止上班上課之規定,統一延期測驗,並注意市政府、承辦學校發佈之訊息;如遇警報及地震,不論是否已經作答完畢,應遵照監試人員指示,迅速疏散避難。 |
08: 20~08 : 30 |
進場‧應試準備 |
||
08: 30~10 : 00 |
第一節:平面繪畫 |
||
10: 00~10 : 20 |
中場休息‧不得離場 |
||
10: 20~11 : 40 |
第二節:創意表現 |
||
11: 40~11 : 50 |
測驗結束‧考生離場 |
||
11: 50~12 : 00 |
請家長在正校門接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