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消防局 114 年 8 月 26 日府消危字第 1141201779 號函 辦理。
二、為加強一氧化碳中毒宣導,轉知家長注意防範一氧化碳中毒知能及居家(賃居)住所自我安全檢視,以維護學生安全。
三、旨案計畫執行期間訂於 115 年 1 月 1 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 如遇連續假期或發布低溫特報,請加強執行相關宣導措 施。
四、有關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之宣導影片、海報等,公布於內政 部消防署之「下載專區」提供學生及家長參考,請自行下載運用。
消防署下載網址:https://www.tfdp.com.tw/cht/index.php?code=list&ids=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