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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22-02-14 | 點閱數: 335

說明 : 臺南市新市國民中學 111 學年度體育班新生入學招生簡章
一、依據: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及中華民國 110 年 3 月 4 日南市教體處字第 1100224342 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讓喜愛運動的選手能繼續運動。
(二)讓國小培訓之選手有銜接發揮潛能之環境。
(三)結合各項運動專長培訓優秀人才爭取更多榮譽。
(四)建立輔導優秀學生運動選手升學管道。
三、招生專長項目:
(一)田徑 15 人,籃球 15 人,上限 30 人。
(二)依各項報名人數得以斟酌調整錄取人數。
(三)依甄試成績標準,擇優錄取。
四、招生班級:招收國中七年級 1 班。
五、報名資格:
(一)以設籍臺南市之公私立國民小學應屆畢業學生皆可。(無須轉戶籍)
(二)凡具備甄試項目專長之學生。(檢附獎狀證明或學校教師推薦函)
六、簡章公告:
(一)1.請至新市國民中學校網/招生專區下載: http://www.ssjhs.tn.edu.tw/
2.或至新市國民中學警衛室或國小體育組索取簡章。
3.填妥後請直接至新市國民中學學務處/體育組報名。
4.加入體育班 Q&A 官方 LINE 或體育組 FB 更了解體育班實際運作。
(二)若有甄試疑問請致電 06-5991420 轉 6004 或 6021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1 年 3 月 23 日中午 12 點前,逾期不予受理。
八、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或體育組,聯絡人及電話:胡翊吟 0911157345
九、報名方式:填寫報名表逕向本校學務處或體育組直接報名。
(各校甄選時間相同,每位考生只能參加一校報名)
或上傳電子檔至臺南市新市國民中學 111 學年度體育班招生簡章 - Google 表單

十、報名程序:
(一)填寫報名表及准考證,並繳交設籍本市具居住事實之資料影印本(如報名資格)。
(二)將最近三個月內所照二吋半身脫帽正面照片兩張,分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上(照片背面寫就讀學校及姓名)。
(三)繳交參賽秩序冊、獎狀影本或學校教師推薦函。
(四) 領取准考證。
十一、甄試日期: 111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三)(各校甄選時間相同,每位考生只能參加一校報名)
甄試時間:
13 : 30~14 : 00 田徑、籃球考生請於本校司令台上報到
14 : 00~專長項目測驗,如考試人數過多,將延長考試時間
十二、甄試地點:
(一) 田徑項目:新市國民中學運動場。
(二) 籃球項目:新市國民中學戶外籃球場。
十三、測驗項目:
(一) 專長項目:佔 100%
(二) 國小佐證資料成績計分標準( 20%)
1. 量化計分表
備註:成績證明競賽加分辦法如下:
名次
性質 第 1 名 第 2 名 第 3 名 第 4 名 第 5 名 第 6-8 名 備註
全國性 20 18 16 14 12 10
縣市性 9 7 6 5 3 2
2. 限就讀臺南市國小期間參加該甄選項目比賽成績選最優一次採計
3. 任何競賽成績需附影印本文件並核與正本符者,才予以採計。
十四、專長項目考試內容:
(一)田徑:
1.基本體能部分(80%)-(1)100 公尺 (2)立定跳遠
(3)60 秒仰臥起坐 (4)肩上單手軟式訓練球擲遠
2.獎狀部份(20%)-依據送來的獎狀評分(以十張為限)。
(二)籃球:
1.基本技術部份(60%)-(1)一分鐘全場上籃。
(2)定點投籃。
2.獎狀加分部份(40%)-依據送來的獎狀評分(以十張為限)。
3.測驗方式:
(1)一分鐘全場上籃: 30%
考生於中線開始,於時間開始後自行選擇一邊進行運球上籃(不限左右手),若上籃不進,無需補進,則再回到中線重新開始;測驗時間一分鐘,採進球數為評分依據。評分如下:
進球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分數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100
(2)定點投籃: 30%
考生須於指定 5 個點每點 3 顆球依序進行投籃,全程共 15 顆球。每投進一球得 10 分。
十五、錄取名額:總錄取人數正取 30 人,備取以各核定錄取種類人數的三分之一為限,總錄取人數未達 15 人之學校,不得成班。
十六、放榜日期: 111 年 3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並寄發成績通知。
十七、報到:
(一)正取生報到:111 年 3 月 29 日(二)下午 5 時前完成報到,持錄取通知單至新市國民中學體育組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
(二)備取生報到:遺缺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於 111 年 3 月 30 日(三)下午 5 時 前完成報到。
十八、附則:體育班轉入、出辦法:
(一) 各校原核定體育班如有缺額時,得於寒、暑假期間辦理轉入學生作業,其轉入考試方式同招生簡章規定。
(二) 無法適應該班級體制之學生經轉介輔導室輔導後陳報市府核定,依下列規定辦理:
1 、屬原學區之學生,得轉出至原校普通班,惟需以 s 型或抽籤常態編班方式辦理。
2 、非屬原學區者,則需轉回原學區學校普通班,並需以 s 型或抽籤常 態編班方式辦理。
十九、招生簡章經本校審議委員會審核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依實際招生情形修正之。
二十、體育班相關資訊-- 台南市立新市國民中學 - 本校 111 年體育班招生 Q&A (tn.edu.tw)